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中国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婚恋财产纠纷裁判规则四

www.zqg8.com 2024-11-14 婚姻家庭

与有配偶者恋爱并赠与个人财物,若有配偶者未告知赠与方其已结婚,赠与方以有配偶者欺诈为由请求撤销赠与行为并返还财物的,一般予以支持


规则描述: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别人产生婚外恋爱,别人及其近亲属在不知有配偶者已结婚的状况下,或许会赠与其财物。



赠与方在赠与财物时一般具备促进恋爱或缔结婚姻的意思,但因为有配偶者已经结婚,上述目的自始即没办法达成。赠与方基于对有配偶者婚姻情况的错误认知作出赠与,该赠与行为明显违背了赠与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有配偶者在与别人恋爱时,显然负有告知别人其已婚的义务,但其故意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以此骗取赠与方的财物,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被欺诈者有权请求撤销该赠与行为。


赠与行为被撤销后,依据《民法典》第 157 条之规定,赠与物应予返还。因为人民法院只能根据当事人的诉请撤销赠与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假如当事人倡导赠与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向其释明变更诉讼请求。


Tags: 婚姻家事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