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出售的四类型型是什么
依据出售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出售划分为以下种类:
1.支付出售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些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他们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出售。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渠道协商债权出售的行为。与上一类型型不一样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买卖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出售时并不同时发生买卖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买卖只是实行重组的结果,譬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如此出售的会计处置,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置。
3.随着非货币性买卖的出售。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买卖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率,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买卖还是货币性买卖。
4.形成或有负债的出售。出售应收账款时,出售方对将来应收账款的达成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出售行为。譬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筹资,表面上应收账款出售给了贷款方,但,应收款项到期是不是可以收回,在筹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出售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这类种类中,第一类型型在会计实务中因为对业务的不同理解和会计处置原则的使用不同,容易产生不少的误解,下面就具体剖析这些型的会计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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